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云0112执804号
申请执行人:云南深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91983077Q。
住所地:昆明市和平路47号5楼。
法定代表人:高科技著。
被执行人:云南源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16703119R。
住所地: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33号附1号。
法定代表人:袁和荣。
申请执行人云南深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云南源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纠纷一案中,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云01民终400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云南源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2721003.35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本院认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云01民终400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本案依法予以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云01民终400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