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宏磊实业有限公司

西安达奥工贸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13执11324号
西安达奥工贸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达奥工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113民初1852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实业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西安达奥工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实业有限公司主动向申请执行人西安达奥工贸有限公司履行完毕付款义务,并向本院交纳执行费3632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11324号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