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1504执1088号
申请执行人:***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安徽省六安市鼓楼去步行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1529819606。
被执行人:安徽***照明灯具有限公司,住安徽,住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会信用代码:913415225942665424。
本院在执行***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照明灯具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要求撤销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皖1504执108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 述 东
审判员 孙 敏
审判员 赵 爱 华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董长亮(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