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怡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霆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831执728号 ***怡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霆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海为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怡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霆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海为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709683元(包括尾款680000元、违约金20409元,退还申请执行人案件受理费5327元、保全费3947元)及案件受理费5327元、执行费9550元,合计72456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执行,现已从被执行人新疆海为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处执行到位724560元,其中尾款680000元、违约金20409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14601元、执行费9550元。已支付申请执行人***怡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709683元,缴纳案件受理费5327元、案件执行费9550元。 至此,***怡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831民初222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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