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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宏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05执138号 **、北京市***宏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北京市***宏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北京市***宏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北京市***宏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本院已按(2021)吉0105民初104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强制执行,现本案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吉0105民初104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