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诺巴帝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温岭市城东博威塑料模具厂与泰州诺巴帝热能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1202执121号
温岭市城东博威塑料模具厂、泰州诺巴帝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温岭市城东博威塑料模具厂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泰州诺巴帝热能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于2018年月日被执行人泰州诺巴帝热能技术有限公司交付申请执行人温岭市城东博威塑料模具厂人民币元,申请执行人温岭市城东博威塑料模具厂自愿放弃余款,并表示本案全部执行完毕,同意对本案作结案处理,被执行人泰州诺巴帝热能技术有限公司交纳人民币1400.00元执行费。至此,关于申请执行人温岭市城东博威塑料模具厂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泰州诺巴帝热能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九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