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雅方略旅游景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牛仔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北京博雅方略旅游景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203民初6617号
原告:牛仔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134号1单元1层2号。
法定代表人:贾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冰雪,女,1991年6月14日生,汉族,该公司法务,住吉林省磐石市。
被告:北京博雅方略旅游景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0号院8号楼13层1601-6。
法定代表人:窦文章。
原告牛仔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博雅方略旅游景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通知原告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明确表示不缴纳诉讼费,并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经本院通知后明确表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依据法律规定应按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牛仔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赵 新
二〇二二年八月四日
法官助理  李世华
书 记 员  宁婉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