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鑫龙电梯有限公司

甘肃鑫龙电梯有限公司、高台县锦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甘0724执1318号
甘肃鑫龙电梯有限公司、高台县锦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天之云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甘肃鑫龙电梯有限公司与高台县锦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天之云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7128.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7128.5元。至此,甘肃鑫龙电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甘0724民初162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