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盛热力有限公司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渤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海盛热力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民事裁定书
(2018)京0106民初1322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渤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龙合天翼投资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海盛热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渤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有起诉的权利,起诉以后有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以及撤回起诉的权利。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渤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本案原告,其要求撤诉是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渤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4 106元,减半收取47 053元,由原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渤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  判  长   李冬冬 审  判  员   冯 媛 审  判  员   李 蕊
书  记  员   高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