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世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亿木森经贸有限公司与北京盛世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滦平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冀0824民初2660号
原告北京亿木森经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盛世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1日立案后,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北京亿木森经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向本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自愿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亿木森经贸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亿木森经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2612.00元,减半收取计1306.00元,由原告北京亿木森经贸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王香瑞
书记员  何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