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渝0106执9035号之一
本院在执行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案中,冻结了被执行人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0万元,现因被执行人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0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陈昆伦 审判员  钱 莉 审判员  周 剑
书记员  郭 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