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砥勘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中砥勘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21)豫0105执1634号
河南省中砥勘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陈燕平与河南省中砥勘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豫0105民初267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21年01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2条的规定,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