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与沈阳市广盛凤凰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辽0103民初4914号
原告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与被告沈阳市广盛凤凰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未按期交纳应交纳诉讼费用,依照《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长  曲 莹 人民陪审员  郑秀丽 人民陪审员  史秋卓
法官 助理  白 杨 书 记 员  徐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