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习远咨询有限公司

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与青岛世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与青岛世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06-28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南商初字第30308号
原告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告青岛世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世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4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青岛世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21元,由原告负担。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姜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