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05执578号
浙江厚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双盈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厚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慈溪市双盈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205民初36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厚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4月0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慈溪市双盈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205执57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