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太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宁波太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282执628号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波太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浙0282民初9059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太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01月15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共计支付了5102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浙0282执62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承办人:房赤敏电话:0574-6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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