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兴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311执保688号
民一庭:
你庭于2022年4月25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江苏兴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于2022年4月26日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兴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7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实际冻结金额为450683.52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