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兴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一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311执保717号
民一庭:
申请人江苏兴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曹考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受民一庭移交,解除被申请人江苏兴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7万元的冻结。现已解除并将结果反馈给立案庭。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