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青海省海东公路工程建设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青0222民初2682号 原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9号53号楼2**2101室。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青海省海东公路工程建设公司,住所地: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西营街58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青海省某公路工程建设公司川(口)至官(亭)路病害整治工程CG-SG1标段项目部。 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 原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青海省某公路工程建设公司、青海省某公路工程建设公司川(口)至官(厅)路病害整治工程CG-SG1标段项目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6日立案。原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与二被告以和解为由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9324元,减半收取计14662元,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李 静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