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云0112民初24262号
原告:**,男,1973年1月1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重庆市潼南区。
被告:云南碧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216765483X。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原告**诉被告云南碧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云南碧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