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碧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云南碧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云0112民初24262号 原告:**,男,1973年1月1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重庆市潼南区。 被告:云南碧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216765483X。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原告**诉被告云南碧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云南碧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