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丰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浙江丰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浙0782执1648号
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18号。
法定代表人裘国强。
被执行人浙江丰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城中中路111号5楼。
法定代表人楼志书。
被执行人浙江大都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城中中路111号五楼。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宁波大都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南路152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67年3月11日出生,住义乌市。
被执行人***,男,1968年4月26日出生,住义乌市。
被执行人楼志其,男,1961年10月14日出生,住义乌市。
被执行人楼志书,男,1963年9月4日出生,住义乌市。
被执行人楼春阳,男,1987年11月23日出生,住义乌市。
被执行人***,男,1967年8月14日出生,住义乌市。
被执行人宗笑笑,男,1979年10月18日出生,住义乌市。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义乌市人民法院(2016)浙0782民初12241号判决书,于2018年01月26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执行人***所有的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大道231-249(单)**********(双)红门局20-26,30-40号(双),安定路1.2.3幢(住宅),耀江广厦6003A室【权证号码:杭房权证上移字第××号;土地证号:杭上国用(2003)字第001297号】的房地产。
二、查封被执行人楼志其所有的坐落于杭州市曙光路67号曙光公寓1幢1单元502室【权证号码:杭房权证西移字第××号;土地证号:杭西国用(2003)字第003302号】的房地产。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
书记员孙教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