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森泽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兴安盟森泽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财产保全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2223执保402号 申请保全人:兴安盟森泽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扎赉特旗。法定代表人**。 被保全人:***,男,汉族,1978年5月7日出生,住扎赉特旗。 兴安盟森泽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财产保全一案,本院已根据兴安盟森泽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依据(2020)内2223民初3808号法律文书,于2020年09月21日解除保全。 特此通知 承办人***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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