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鲁石化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齐鲁石化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鲁0503执867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山东齐鲁石化建设有限公司,驻淄博市临淄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驻山东省肥城市。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山东齐鲁石化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一案,于2016年10月20日向被执行人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上的存款。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书记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