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沪0112民初25865号
本院于2020年7月2日受理原告浙江鼎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珅公司)与被告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以下简称船用研究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查。
本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合同虽名为《买卖合同》,但从双方约定的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来看,被告的合同义务除向原告交付锅炉外,还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评价报告的编制、土建工程、施工安装等内容。而原告的合同义务除支付价款外,亦包括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以及对系争项目进行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等方面的竣工验收。诉讼中,被告称系争项目需经相关政府部门备案,且双方争议内容也与系争工程的相关环评、土建报备手续有关,此亦不同于一般的买卖合同关系。故,根据《买卖合同》《技术协议》的约定,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并非简单的锅炉买卖合同关系,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的特征,双方之间的争议应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的范畴,故本案案由应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应当移送至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即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依职权裁定如下:
经审查,2013年9月5日,原告鼎珅公司与被告船用研究所签订《LF300-40-3.82/450型洗煤泥复合循环高效洁净焚烧锅炉系统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约定:原告(买方)向被告(卖方)采购名称为“洗煤泥复合循环高效洁净焚烧锅炉”的设备;1.13“现场”是指合同用条款中指明的工地,为买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1.24“交货地点”为买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1.25“交钥匙工程”是指卖方完成锅炉系统设计、设备成套采购、土建工程、施工安装、系统调试(完成72小时试运行)、竣工验收交付、培训及服务等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内容;2.4卖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见技术协议;3.3合同设备交货地点:浙江**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4本项目为LF300-40-3.82/450型洗煤泥复合循环高效洁净焚烧锅炉系统交钥匙工程,项目进度为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完成所有的工作,并交付给买方使用,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设计:合同生效后90天内完成;设备制造与采购:工程设计结束后120天内完成;设备、系统现场安装全部设备到货后90天内完成;设备调试、系统联调系统安装完毕后30天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系统调试完毕后15天内完成”;4.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2,300万元。本项目为LF300-40-3.82/450型洗煤泥复合循环高效洁净焚烧锅炉系统交钥匙工程,合同价格包含:能评、环评费用、第三方检测费用、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土建工程、设备及系统安装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合同设备运杂费与保险费。本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除合同第13条规定的变更外,不因任何原因调整。
同日,原告与被告签订《LF300-40-3.82/450型洗煤泥复合循环高效洁净焚烧锅炉系统技术协议》(以下简称《技术协议》),约定:1.1…本技术协议用于浙江蓝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更名前名称)LF300-40-3.82/450型洗煤泥复合循环高效洁净焚烧锅炉系统。本技术协议中包括锅炉系统的功能设计、制造、土建、安装、检验、试验和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8.2工程内容本工程内容包括:锅炉系统设计、设备成套采购、土建工程、施工安装、系统调试(完成72小时运行)、竣工验收、培训及服务等过程的工程总承包…8.3.1卖方负责内容锅炉系统设计、设备成套采购、土建工程、施工安装、系统调试(完成72小时运行)、竣工验收、培训及服务等过程的工程总承包。8.3.2卖方负责范围1)负责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评价报告的编制…3)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土建工程……8.3.4买方负责范围1)负责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评价报告的申报工作…8)负责委托工程监理及质量监督…9)负责办理本建设项目有关的手续(如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卖方协助)。由买方负责办理的手续,卖方办理(买方协助)。10)负责本项目的开工许可及安全许可。11)负责本项目的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等方面的竣工验收。
另查明,案外人浙江**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2013年9月7日,华康公司与原告签订《水煤浆锅炉节能改造合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下简称《改造合同》),约定原告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向华康公司技改壹台3**水煤浆锅炉技能服务。《改造合同》约定:3.1项目名称华康公司节能技改35T水煤浆锅炉壹台,更换一台3**锅炉(原锅炉作为备用)…3.2.1乙方(原告)负责水煤浆锅炉项目筹建的全部投资,筹建内容包括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安装完成后的运营管理及对甲方制定人员的指导。诉讼中,原告陈述系争项目实际业主方为华康公司。
本案移送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处理。
审 判 员 张文星
法官助理 朱 任
书 记 员 朱 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