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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某某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豫0225民初4711号
本院于2022年1月10日作出对原告***诉被告兰考县堌阳镇人民政府、第三人***、第三人驻马店市途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豫0225民初4711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以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2021)豫0225民初4711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一页从上数第三行“(2021)豫0225民初5687号”补正为“(2021)豫0225民初4711号”。
审 判 长  倪 盎
审 判 员  黄铁伟
人民陪审员  武满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赵宏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