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鲁0126诉前调确159号
申请人:山东普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北***西街57号普利大厦242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济南鼎鑫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商河县鑫源路45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单位员工。
本院于2023年7月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山东普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南鼎鑫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因本案是调解案件裁判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