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302执3569号
***、江苏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市开源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市开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苏1302民初2338号民事判决书。经执行,本院依法划拨被执行人宿迁市开源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931495元,本院扣留本案执行费55704元,剩余5875791元已拨付给申请执行人。
至此***与江苏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市开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