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上海紫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闵民五(民)初字第1887号

原告桂木中,男,1966年3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浙江省嘉兴市。
委托代理人***,上海华尊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程毓,上海华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紫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庆,上海市华亭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桂木中诉被告上海紫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6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邹巧弟
 审  判  员沈慧芬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