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3执14124号
西安市永恒建筑设备厂、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永恒建筑设备厂与被执行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113民初3794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西安市永恒建筑设备厂于2022年11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执行案款31298元,并向本院缴纳执行费369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3执14124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12月5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