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东大水景设备有限公司

宜兴市东大水景设备有限公司与河南中创置业有限公司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9)豫0108执保644号
文书内容 关于申请人宜兴市东大水景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中创置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19)豫0108财保235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对被申请人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了保全。现本案已经保全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执行保全程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