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寿山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大关县寿山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大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大执字第24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1年1月13日生,大关县人,住大关县。
被执行人:大关县寿山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邦彀。
组织机构代码:21708052-3
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大民初字第249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由大关县寿山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义务款172800.00元。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现无履行能力,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暂不具备执行条件。经回告,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大关县人民法院(2015)大执字第24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权利人可向人民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黄林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  马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