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豫0622执保9号
淇县人民法院民一庭:
2019年1月14日,我院立案执行的你团队移交执行的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鹤壁市茂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裁定移交执行的事项为:查封被申请人鹤壁市茂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豫F662**的重型自卸货车,保全期限一年。
执行过程中,我院执行局对被保全人鹤壁市茂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进行财产保全措施如下:
2019年1月18日,查封被申请人鹤壁市茂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豫F62**的重型自卸货车,查封期限为一年。
综上,本次保全措施实施完毕,保全结果为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