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嘉德林业园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河南嘉德林业园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林州市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豫05执26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河南嘉德林业园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劳动路****楼****。
法定代表人:遆晶晶,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林州市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林州市河顺镇黄家坡村iv>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江苏瑞能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苏州纳米城****(NW-02)**iv>
法定代表人:周诚,该公司董事长。
关于河南嘉德林业园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与林州市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瑞能投资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合同纠纷一案,河南嘉德林业园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于2018年8月27日作出了(2018)豫05民初153-1号民事裁定,冻结林州市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瑞能投资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76.23万元,本院执行局依据(2018)豫05民初153-1号民事裁定于2018年9月7日冻结江苏瑞能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号89×××10存款30584.02元及金融理财产品350万份。现本院于2018年11月21日作出的(2018)豫05民初15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林州市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瑞能投资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于2019年5月23日向林州市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瑞能投资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林州市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瑞能投资有限公司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于同日冻结被执行人林州市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瑞能投资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65759.5元,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江苏瑞能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号89×××10存款674466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