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绿工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垦利区垦利街道长胜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站、四川绿工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505执1386号
申请执行人:垦利区垦利街道长胜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站,经营场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垦利街道办邱围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521MA3FKTAFOC。
经营者:崔立强,男,1987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四川绿工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155号1栋5层50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5632725950。
法定代表人:蒋宁,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垦利区垦利街道长胜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站与被执行人四川绿工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垦利区垦利街道长胜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站于2022年10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本案应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0505执13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开天
审判员  孙 涛
审判员  张纪成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王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