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绿工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垦利区垦利街道长胜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站、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505执保204号 本院于2023年7月13日受理申请人垦利区垦利街道长胜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站与被申请人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绿工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绿工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山东建立商贸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505民初151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对被申请人四川绿工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予以保全,本案于2023年7月20日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