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06执保825号
申请人:淄博富豪管道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淄川区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26872283933。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申请人:淄博市周村区商家镇地铺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淄博市周村区商家镇地铺村驻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370306ME0338491W。
负责人:**,村委会书记。
申请人淄博富豪管道安装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淄博市周村区商家镇地铺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4日作出(2022)鲁0306财保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市周村区商家镇地铺村村民委员会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109429.57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市周村区商家镇地铺村村民委员会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109429.57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