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都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4)赣0730执1789号 申请执行人:***,女,1959年08月14日出生,汉族, 住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解放东路28号B5栋501室,公民 身份证:3621311959********。 申请执行人:***,女,1986年10月04日出生,汉族, 住宁都县梅江镇下廖村52号,公民身份证:3607301986********。 申请执行人:***,男,1952年07月26日出生,汉族, 住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解放东路28号B5栋301室,公民 身份证:3621311952********。 申请执行人:***,女,2008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 住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下廖村52号,公民身份证: 360730200812280066。 申请执行人:***,女,2010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 住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解放东路28号B5栋501室,公民 身份证:3607302010********。 被执行人: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 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西侧,龙湖路北侧翠微春苑安置 小区1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0MA35KP1P5U。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关于***等申请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格权 一案,本院于2024年09月05日立案执行,并于2024年9月9 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