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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梅江镇土围村、刘坑村土地面积24.41亩,用于平整土地的行为,被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梅江镇土围村、刘坑村非法占用的土地面积24.41亩(其中耕地面积14.25亩、其他土地面积10.16亩)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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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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