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俊祥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青2801执257号
格尔木源诚兴钢材经营部、甘肃俊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格尔木源诚兴钢材经营部与被执行人甘肃俊祥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0431元,执行费1406,。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上述款项已由被执行人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格尔木源诚兴钢材经营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青2801民初130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O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