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聚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宝山区仁和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沪0113民初16038号
原告聚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市宝山区仁和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7日立案。原告聚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聚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王 力
书记员 陈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