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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勤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 (2020)粤0111执保3620号 中国建设银行铜陵淮河支行: 我院依据(2020)粤0111财保358号民事裁定书审理的原告广州勤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新视野科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需请你行对安徽新视野科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存款即予冻结。冻结期间为一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在冻结期届满或者本院另行通知提前解冻以前,此款不能支付。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铜陵淮河支行 存款户名:安徽新视野科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帐户:34×××55 存款种类:人民币 冻结存款金额:¥1174521.73元 附:(2020)粤0111财保358号民事裁定书壹份。 二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