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恺申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上***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7民初7259号
申请人:上***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法定代表人:宋炜,经理。
被申请人: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茸康路135号2幢一层A区。
法定代表人:蒋孝军,负责人。
申请人上***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申请人上***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申请人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9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上***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9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徐 霖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 孙绮远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