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上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上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江苏大港置业有限公司代理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苏11执460号
江苏上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大港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9年7月17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上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大港置业有限公司代理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镇江仲裁委员会(2018)镇裁字第239号裁决书。执行中,本院依法划拨被执行人江苏大港置业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镇江分行的银行存款5420966.30元,其中发放给申请执行人5366732.70元,本院收取执行费54233.60元。现申请执行人江苏上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结案,据此,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联系人:曾中纬地址:镇江市解放路21号
联系方式:0511-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