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星天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森冠贸易有限公司、湖南星天建设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211执1296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森冠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558号建鸿达现代大厦503房。
法定代表人:颜杜文,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湖南星天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株洲星天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龙船镇政府院内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刘帮。
被执行人:曾玉屏,男,1972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申请执行人湖南森冠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星天建设有限公司、曾玉屏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杨 杰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  周 剑
书 记 员  徐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