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祥造船有限公司

某某、广东南祥造船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972执13608号
**、广东南祥造船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10月11日依法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东南祥造船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一案,根据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虎门仲裁庭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劳人仲院虎门庭字[2021]1862号仲裁调解书,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仲裁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