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凯尔氟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天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891执471号 江苏凯尔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天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凯尔氟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苏天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2022)苏0891民初3175号民事调解书,本次申请执行标的为:被告江苏天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欠付原告江苏凯尔氟新材料有限公司货款231696.15元。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由被执行人缴纳执行费3121.2元,申请人申请做结案处理。至此,江苏凯尔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苏0891民初3175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