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方程时代建材有限公司

山东方程时代建材有限公司、山东鸿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321执623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山东方程时代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桓台县邢家镇前驻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762842860。
法定代表人:宋振江,总经理。
被执行人:****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桓台县果里镇黄山路3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7266967052。
法定代表人:蒋志英,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方程时代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3月31日达成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0)鲁0321执623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封刚远
审判员  孙翠红
审判员  伊护国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胡文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