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安吉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安吉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申请保全案件、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辽0103执保1157号 申请人:沈阳安吉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申请人沈阳安吉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要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担保。本院作出的(2023)辽0103财保73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6800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曾 智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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