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坤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坤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宋洪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8执3837号
宋洪芳、天津市坤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宋洪芳与被执行人天津市坤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20)津0118民初7110号判决书确定的内容,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1)津0118执3837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李建桃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沈苏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