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亚太电梯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某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兰州亚太电梯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同仁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青2321执185号
***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兰州亚太电梯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兰州亚太电梯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日自动履行了执行款300000元及案件受理费2626.00元,执行费4400.00元,申请执行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本院已于2020年9月4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青2321民初196号民事调解书已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